1)第四十二章 甄达和甄猛_我真叫靓仔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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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时光悠悠,转眼已是半年...

  周城林下区某所内...

  今天是李靓仔同学被关进来的第十五天,也是他第六次“刑满释放”的日子。

  此时的李靓仔眉间大舒,神情很是轻松。

  在外人看来,这是一个被羁押许久的犯人骤得自由时,人之常情的表现。

  可在甄达、甄猛这两位警官看来,他这般轻松惬意的心态,自第一天进来时便是这样,半月的囚禁生涯,貌似也没能改变他那可恶的良好心态!

  还好这半年来,李靓仔出入林下拘留所的次数很勤,因此甄达、甄猛这兄弟俩也就见怪不怪了。

  不怪归不怪,可郁闷还是有的,你说一个正常人突然被关到这讳莫如深的地方,哪一个不是诚惶诚恐,惧怕交加?

  这可不是什么网红打卡圣地,要不是谁一时冲动铸下错误,就算好酒好烟招待,也不想让自己的人生留下官府几日游的回忆。

  这家伙倒好,先不说他那没来由的轻松心态,光是半年被拘留六次的频率,就已经让所里的人看不懂了。

  咋啦?是外面的自由不香了,还是这儿的魔力太大了?

  敢情把这儿当宾馆来住了!

  至于这位名叫李靓仔同学屡次犯事的原因,也同样让人感到...莫名的费解。

  六次...不..五次本是见义勇为的侠举,却因出手过重导致犯人承受了不该承受的惩戒,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惩罚。

  就说第一次吧、

  当甄氏兄弟到达事故现场的时候,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名字自带笑点的少年...不..十九岁了应该是青年。

  当然,也没法不去注意他,现场除了外围一圈指指点点的吃瓜群众外,就剩下躺在地上鬼哭狼嚎的两个受害人,和这个特立独行的青年了。

  关键是他打了人之后,非但没有愧疚的神情,反而顾自地在那笑了起来,两排洁白锃亮的牙齿显得很是抓人眼球。

  他这不明所以的笑,让周围的吃瓜群众直接都看愣了,这两个人不都是你打趴下的吗?怎么看到官府人员像见了自己的亲友团似的?

  难不成...你爸是李刚?

  若是他们知道这个小哥也姓李的话,眼中的神采肯定更加耐人寻味。

  官府的执法人员同样也很费解啊,这凶手是怎么回事?

  怎么这么嚣张?

  打了人怎么一副想邀功的做派?

  等了解事故原因后,一干警官更是满脸无语。

  就算这两个人偷盗电瓶车的证据确凿,你也不能下这么重的狠手啊!

  你看,这个人的手臂都脱臼了,再用点力就直接拉扯掉了,还有,那个人的小腿骨都错开一个巴掌的距离了。

  你说人家偷个电瓶车至于上升到通敌叛国的高度吗?

  周城的百姓都像你这样滥用暴力,那不就乱了套了?

  拷走,拷走!

  统统拷走!

  最后,两个偷电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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