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4章 思考,炸弹的两个来源点!_人在拘留所,嫌疑人竟是我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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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旁边那位身穿便衣,表情紧张的

  他们没怎么在意。

  毕竟,有的人配合惯了,即使对方能力不行,但破案时也习惯带上对方。

  这种人一般被称为‘抱大腿’。

  只当王超是旁边那二等功获得者的一个挂件罢了。

  当然,对于徐浩来说,王超可不是一个挂件!

  带上王超,是开局十五级和一级对线,不带,那就是公平对线。

  这小子是徐浩的装备啊!

  “徐浩,现任江三市市刑侦支队下属黄岩刑侦大队刑警。”

  徐浩率先开口,旁边的王超瞬间愣住,不知该怎么介绍自己。

  不过,下一刻,徐浩又开口。

  “这是我搭档,王超。”

  众警察点点头,没有多说什么,王超则是松了口气。

  “张田。”

  “钱广。”

  “郑国强。”

  在场几个警察开始自曝家名。

  名字报完后,办公室便重归安静。

  案子很急迫,再加上众人互相不认识,而且还是‘竞争对手’,所以也没开口聊天之类的。

  最多就是分享一下情报,但所有人已知情报除了泥头车,便是徐浩遇到的爆炸,交换了半天,情报也没什么变化,便没再开口提情报。

  所有人都顺着这两个情报,向下展开思维!

  徐浩也是,现在距离规定的时间点还有不少时间,足够他想出一个大概的方向了!

  他回忆着两次案发现场。

  ‘泥头车的火苗,大概也是爆炸引起的。’

  ‘受害者在爆炸的一瞬间便死亡,随后车头燃烧,车子依靠惯性向右前撞去,最后四个无辜者死亡

  ‘第二次也是炸弹,是在受害者的手中爆炸,当场身死.’

  两起事件,两个案发现场,全是使用炸弹杀人!

  徐浩眉头皱的愈发深,片刻后,他得出几个线索。

  “如果这起案件是谋杀,那么受害者一定会有一些共同性,与凶手有些交集.”

  “基于谋杀来论,受害者对于凶手来说,并非无辜者,如此,炸弹便到了受害者的手中,最终被引爆,但关键的是”

  “凶手是如何精准投放炸弹的!?”

  徐浩眼神瞳孔开始涣散,他陷入了自己的思维中。

  “还有,现阶段虽说禁枪令的效果还没完全体现出来,但至少有了效果,炸弹虽然有,但绝不是能随意掏出来的那种.”

  “他是从哪找到的炸药?”

  “不,不对,不一定是找到的.”

  挨家挨户搜查枪支弹药,但也会遗漏不少。

  比如雷管,这玩意很容易藏,即使是禁枪令发布十多年的10年代,在农村,也能找到不少的雷管!

  尤其是燃烧引线,一些小孩都能拿着玩。

  不过,除了去农村收集这些,凶手还有一种能获得炸弹的办法。

  “自制!?”

  徐浩喃喃道,想要在这个时间段获得炸弹或枪支弹药,基本除了黑市购买和农村私底下买卖,那么就只剩自己制作炸药!

  “凶手是高知识分子?如果是的话,那炸药来源这条线就算是断了.”

  想要顺着炸药来源向下查的话,前者虽然难查,但对于一个省来说,还是很轻松的!

  毕竟,想要卖抢,就要放出风声打广告。

  而只要有了广告,就可以顺着广告源头去抓人!

  但如果是自制炸药,凶手本身就是一定的知识分子的话

  那可就不好查了!

  先不提有多少人能做出来,就是这年头,对于炸药原材料的较轻管控渠道,就足以让人忙到死都忙不完!

  总之,就是

  难啊!

  不过徐浩若有所思的看了眼还在紧张状态的王超。

  难的是普通警察,和我自带装备的有什么关系!?

  难也要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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