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24章 你丢不丢人?_年代小福娃:三个叔叔抢着宠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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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别急,我马上就会说到的。”程意清答道。

  “后面还有一个光棍来我们家提过亲呢,说是让我嫁给他,他愿意出五百块钱。

  还好,我父母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卖女儿的人,考虑到我才十三岁,所以他们把那个光棍打了出去。”

  程意清像是没有感受到宁哲的不耐烦似的,依旧自顾自地说道。

  “其实那个时候的我挺单纯的,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但是确实是真的。

  我那个时候从来没出过村子,因为穷,所以做什么都是唯唯诺诺的,每天又有干不完的活儿,所以压根儿就没有时间多想。

  一直到初中读完,十五岁,我爸妈就不让我继续读书了,找别人借了一张身份证给我,然后让亲戚带着我就进城打工了。

  这是我头一次进城,我看到这些高楼大厦,我看到这些车子,你都不能相信我当时的心情,一想到我以后就会在这里生活了,我就说不出的兴奋。

  只是,这种兴奋没到一天。

  第二天,我就被亲戚带着进了服装厂。

  然后我的生活空间只有一个小小的厂,每天十二个小时,两班倒,踩也踩不完的缝纫机。

  冬天的时候,我最喜欢的是夜班,因为夜班晚上上班前是白天,早上下班后,也是白天,但如果是白班的话,就得天黑的时候上班,天黑的时候下班。

  这让我觉得,这一天压根儿没存过在,我的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。

  做完一个月领工资,我领了三百八十块钱。

  我当时高兴极了。

  三百八十块啊!

  我这辈子都见过这么多钱,快抵得上那个光棍要娶我的钱了。

  得到钱后,我就给家里寄回去了三百块钱。

  我们那儿的人都是这样,到了年龄就出去打工,挣了钱就寄回来给弟弟读书娶媳妇用,然后过几年再回家嫁人,换彩礼。

 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,我姐姐也是这样的。

  给家里寄完了钱,我就剩八十块钱了,但是我还是很高兴。

  发工资第二天我请了一天假,然后揣上那八十块钱逛街去了,那还是我进城一个多月以来头一次正儿八经逛过这个城市。

  可是后面,我就发现了,八十块钱根本就买不到什么。

  我转了好久,给自己买了一支口红。

  是在一家精品店买的,两块钱。

  我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牌子不牌子的,但是我觉得那个卖口红的店可好看了,口红也很好看,涂上去整个人气色都变好看了。

  我涂了口红拿着镜子照了又照,都舍不得擦。

  后面我又买了两包卫生巾。

 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种卫生巾,我以前是用的月事布,很麻烦,要洗,而且到了冬天的时候垫在屁股底下凉得跟冰似的。

  但是那个卫生巾,不用洗,是棉的,吸水性好,不冻屁股,还香香的。

  城里面就是好,连来月经都这么方便。”

  宁哲有些受不了她这样毫无重点、啰啰嗦嗦的话了。

  “程小姐,你害我跟你的月事有什么关系?”

  “马上,马上就到了。”程意清应道。

  她又接着道:“我当时在厂里的时候,可多人追我了,起码半个厂的男生都追过我,给我买零食啊,买汽水啊什么的。

  但是我最后还是和我们组的主管在一起了。

  他虽然比我大好几岁,但是他的工资最高,比我高几百块钱,而且他父母在城里卖水果,听说可挣钱了。

  我想着以后要是嫁给他,那不比回村里嫁给那些村汉好多了?

  我是真的想和他一心一计过日子的,我和他处对象甚至都舍不得喝他一瓶汽水,吃他一块雪糕。

  可是他在职工宿舍就把我睡了,然后就把我甩了。

  后来我才知道,他是有老婆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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