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十七章 超级演出_完美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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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脸膛。

  等到中间部分的无歌词哼唱,“咦呦……噢!”,更是全场三万人随之齐声高唱。在音乐节刚刚开场不足十分钟的时候,就轻而易举的拉升到了第一个高.潮。

  等到这首歌在廖辽那频促有力的鼓声中结束,几乎每个人,都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。

  然后,大家一边回味着、感慨着、交流着,一边看向舞台。等待下一首歌。

  这个时候,李谦喘息几口,对着话筒道:“谢谢大家。那么……嗯,大家有注意过的话,应该会知道,这张《假行僧》里,有九首歌是我写的,那么还有一首歌……”

  “咬狗的男孩!”现场突然齐声抢话。

  李谦愣了一下,然后突然笑了。

  他点点头,“没错,那首《咬狗的男孩》,是我们的贝斯手老曹、曹霑的作品,那现在,让曹霑,把这首歌,送给大家!”

  现场欢声雷动。

  尤其是谢子威这样的贝斯手,更是高兴得恨不得蹦起来。

  对于为数众多的普通歌迷来讲,很多人觉得歌好听,就去听歌,很少会去关注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是谁,他们只知道是谁唱的。摇滚乐队也不例外,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歌迷而言,他们也是往往只能记住乐队的名字,除非个人色彩特别浓郁,又或者是单个人的名气实在太大,否则,他们甚至会连这个乐队的主唱叫什么,都未必清楚。

  但是,那显然不包括今天来到现场的很多专业摇滚迷们。

  这些资深的重度摇滚歌迷,他们有些是只听歌、是歌迷,也有些是自己也在玩音乐、做音乐,甚至组乐队,但他们有一点是一样的,那就是他们对一首歌的关注会更宽、也更深入。所以,普通人只会为一首歌的演唱着迷,他们却很有可能会对某首歌里的一把贝斯、一把吉他,或者是那一把铿锵的鼓声,而着迷、而沉醉。

  曹霑,作为一个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来到顺天府做摇滚,并且还参与过多个摇滚乐队、也参与过多张专辑录音的著名贝斯手,虽然已经退出江湖多年,但等到《假行僧》一出,他那把风骚的贝斯,就立刻又重新回到了很多摇滚歌迷的视线。

  像谢子威这样的贝斯手,对他的崇拜,甚至不下李谦。

  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场合,音乐节,开幕式,四大美人乐队登台,喜欢和崇拜曹霑的,自不必说,即便是那些对曹霑有些陌生的歌迷,也很乐于给面子。

  当李谦介绍完了,现场三万歌迷很捧场的给予欢呼和呐喊。

  然后,曹霑的贝斯突然就响了起来,简直惊天地泣鬼神!

  很多人说,摇滚的魅力,只在现场。

  这个话,或许并非全对,但现场表演是摇滚乐最重要的魅力之一,却肯定是无可争议的。

  听磁带、听CD的时候,可能大家会对于一段吉他、一段贝斯的SOL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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