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2章_笨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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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后罗羽钦就被生下来了,他对应的价值是一部名导的文艺片,那一年他妈妈入围了最佳女主角,尽管没有获奖。

  罗羽钦跟着爷爷生活过一段时间,名字也是爷爷起的。罗丰年把对儿子缺失的家教全都用在他身上,甚至严苛到变态的程度。

  不能和校外的人说话,放学必须马上回家,晚归一分钟就要挨一巴掌,吃饭的时候把饭粒掉在地上的话,这顿饭就不用吃了,跪在地上等别人吃完。

  类似的规矩数不胜数,老头相信棍棒底下出成绩,也的确如此,罗羽钦为人正直,学习优异。

 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他十七岁的时候,罗丰年死了才结束。

  罗逸轩不管他,想起来了就给一笔不菲的生活费,想不起来就不闻不问。也不怪他,私生子私生女太多了,挨个排都轮不到罗羽钦。

  大学毕业典礼那天,罗羽钦给自己买了一束花庆祝,在路上被人迷晕了带走。绑匪想用他敲一笔,给罗逸轩打电话,台词非常老土:“你儿子在我手上!”

  麻将桌上,罗逸轩埋在女人胸里问:“哪个儿子?”

  绑匪吃瘪,拿昏迷不醒的罗羽钦泄愤,头上砸一个血口子,顿时没了呼吸。他们以为他死了,开到偏僻的乡下,车都没停,打开车门直接从车里扔了出去,还要嫌他晦气,第二天往罗逸轩的某处豪华房产门口泼上一桶鸡血。

  罗羽钦没什么朋友,在学校也是独来独往。过于病态的生长经历让他难以正常和人相处。

  他只是一个不知名的私生子,失踪了,死了,都没有人在意。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,偶尔聊闲篇,可能会八卦一下这个最不受宠的孩子究竟跑到哪里去了。

  不过,世间的巧合莫过于此。

  罗逸轩潇洒半生,得了肝癌,想活命想移植。能找着的儿子女儿们,竟然还都不适配。但有钱就行,有钱就能解决问题。

  他让人去四处找寻合适的肝源,城里没有就去乡下,乡下能办成的几率更大,一个病人能拖垮全家人,钱的诱惑是巨大的。

  这一找,竟然找到了失踪两年的罗羽钦。他躺在河北某县医院的病床上昏迷不醒,但他的肝和罗逸轩配上了。

  兜兜转转,罗逸轩随口的一句话害他被人“抛尸”荒野,到头来他还要奉献自己一半的肝来救罗逸轩的命。

  ……一切早有预兆,念筝坐在病床前掉眼泪,冬至已经昏迷了两天,还没有要醒来的迹象。

  最近一段时间,他常会头痛,来得迅猛尖锐,严重时痛得说不出话干掉眼泪。本来打算带他去市里的医院看一看,还没来得及,冬至就晕倒在厨房,手里还拿着给念念冲好的奶粉。

  苏白陪肖雨去北京参加乐队的选拔比赛,应该是很重要的,念筝不想打扰也不想麻烦别人,再一次用春江叔家的板车把冬至送到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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