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第132章时间_回到南宋当名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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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样安静的地方,四周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,你会有种错觉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  程可是从第一次拿影后之后开始吸毒的。

  而我,是那个在她最低谷的时候,打了vincent的电话,让他给她提供高级定制的晚礼服,给她提供符合她鞋码的高跟鞋,给她介绍杂志拍硬照的人。

  她知道。

  所以她让我救她。她那样哀求我,痛哭着,求我把她从这无边无际的痛苦里救出来。

  而我没有。

  我只是,在她即将放弃的时候,拉了她一把,把她推到这个糜烂奢华的舞台上,让她继续踩在刀尖上跳舞,让她活在无尽的黑暗中。

  我总以为,我可以帮助别人,我可以拯救别人,我总以为,我帮他们一把,是为他们好,就像我把charlie介绍给尹奚,就像我把程可介绍给vincent,就像我买下这个庄园,求关永平用齐楚当主角,让他带资进组,再给他写了那个聂行秋的剧本。

  我照顾肖航,我跟凌蓝秋说,你有资格拥有纯粹的爱情,我们最终都可以幸福圆满,这娱乐圈并不是那么坏的地方。

  但是我错了。

  我错得离谱。

  我躺在黑暗里,天上满天的星星,红尘众生,满天神佛,我们不过是人海中最普通的一个,十年百年之后,一切都将过去,错了的,对了的,都是一辈子。

  一辈子,又有多长呢。

  哪有那样圆满的故事,哪有这样圆满的结局。

  所谓的圆满,应该停在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的时候,停在那个雪天,我和齐楚都还没来得及喜欢上对方的时候。

  那时候,凌蓝秋还没死,程可还没从学校毕业,赵黎还没有那么喜欢我,肖航还是很听话的孩子。

 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,我们都不能放手,因为一放手,就会被时间的洪流冲开,互相在对方的生命里死去。

  那天,我陪着齐楚唱完晚场,最后一班公交车刚刚驶离站牌,我们提着他的吉他和我的笔记本,在雪天里,追着公交车跑,街道两边灯光昏黄,雪花毫不辟易地落下来,最后我们都跌倒在雪地里,笑得喘不过气来。

  也是在那天,我和他一起在雪地里大笑,看着他的眼睛,我想:我怎么会不喜欢这个人呢,我会喜欢他一辈子,用尽所有方法,都要陪在他身边。不管发生什么事,都绝不要放弃他。我要这辈子都陪在这个人的身边,因为只要看着他笑得像个孩子,我就这样开心。

  那时的我们,还有无数的未来,还有无数个七年,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,在廉价的出租房里醒来,可以看着他练琴,和他聊着天,可以陪着他去演出,等到我们追上回家的十二点的公车,就又是新的一天。

  然而。

  最后我们都败给了时间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明恋到这里,就是真的完结了。

  凌蓝秋家的渣男,肉,还有赵黎和其他一些七七八八的,都会放到番外里。

  嗯,明恋太费心力了,我要回去写温馨文了。

  实体书很快就会有消息的,因为海报早就做好了。要买的好好攒钱吧。

  改天再写后记,今天写太多字了。

  其实明恋真的是很认真在写,就比如昨天那样喝茶的点,几乎每章都会有,不算伏笔,只是写的时候花了一点心思而已。

  就好像我在第一章里面,齐楚问肖林景莫延的生日,是因为肖林要选在景莫延生日的时候辞职。就好像大叔其实早就见过尹奚取掉眼镜的样子。

  但是写着写着,就发现太过现实,所以没办法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。

  不说了,吃饭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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