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16章 商山四皓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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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望的是:总统和国民党的其它领袖能不能把那十年前对我的雅量,分一点来对待今日要组织一个新党的人?”

  蒋介石未做回答,也未置可否。

  已经超出预订时间了,胡适起身告辞。蒋介石亲自送他到接待室门口,两人才握手相别。尽管发生了雷震一案,但胡适并不愿和蒋介石公开决裂,仍打算与之“相忍为国”。

  蒋政府这一次对雷震的下黑手,除了《自由中国》杂志外,还应该与雷震组建新党有关。

  胡适刚结束在美国的流亡,回到台湾不久的一天晚上,自由中国社举行宴会。

  胡适在宴会上演说时,曾从争取言论自由谈到反对党,他公开主张由知识分子来组织一个在野党,并极力表彰雷震为民主自由所作的贡献。

  他说:“这几年来,如果说言论自由格外普遍,我觉得雷先生的功劳最大。我说台湾应该替他造一个铜像,以表示他是真正争取言论自由的英雄、好汉、斗士。”

  随后,《自由中国》便大力鼓吹胡适的倡议,宣传积极展开“新党运动”。雷震要求胡适出来领导,做党魁,实际工作则由雷负责。但胡适只同意担任顾问,却极力鼓励雷震出来组党。到1960年,筹组新党的活动进入了最后阶段。8月13日,在中坜举行竹苗桃三县座谈会,雷震宣布新党将于9月底或10月初正式成立。

  然而,当新党积极准备组成的时候,9月4日,雷震便被捕了,同案被捕的还有组建新党的三个骨干分子:《自由中国》编辑兼新党秘书傅正,《自由中国》会计刘子英、马之。经军事法庭审判,雷震以“为匪宣传”与“知匪不报”两项罪名判刑14年,刘12年,马5年,傅正被判感化3年。

  由于雷震案,不但《自由中国》很快停刊,雷震欲组建的新党也胎死腹中。

  为在台湾争取一点民主和言论自由,雷震付出的代价是:锒铛入狱,坐了十多年牢。雷震案对胡适的打击是沉重的,总觉得“吾虽不杀伯仁,伯仁由我而死”,明知雷震是受自己的连累,明知雷震案是杀鸡给自己这个猴看,胡适却有苦而说不出来。想到雷震案就陷于深深地内疚而寝食难安,这已经让这个多病的人难以承受了,还要承受来自同仁的责备。很多同情雷震的人,都寄希望于胡适,或许他们过高估计胡适的能量了。不管胡适的名气有多大,在缺少约束的权力面前也只是“手无缚鸡之力”。

  上一章谈到,1959至1960年间,胡适曾被卷进了总统连任问题的政治漩涡之中。

  蒋介石自1954年当选第二任“总统”以后,年事渐高,任期即将届满。根据宪法,不能连任三任。而蒋的长子经国颇有才干,在国民党政界也颇有影响,于是便有推经国继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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