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194章 轮船合约_国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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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钢板都可以采用国内产品,价格将低得多,另一方面本国工资和生产成本都要低于国外(包括日本),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,还有一个附带效应是如果制造上有了经验,后续维护就更加方便。

  为了解决货船问题,几个人聚在一起开会。早先这件事情和唐绍仪没有干系,他一没有北方实业的股份,二不是北疆成员。但在远东航运收购江南造船厂和轮船招商局地过程中,唐绍仪发挥了很大的作用,凭借他在南方的关系网和前清时期打下的人脉基础,使得收购很是顺利,盛宣怀和唐绍仪也曾是同朝官僚,彼此间互相也给了面子,算是合作愉快。后来,唐绍仪又利用自己是广东人的优势,在远东航运开拓南方航线时出了大力,涉及和原先的航运巨头之间的交涉(主要是外国势力)也是由他操办的。为了表示谢意,远东航运送给了唐绍仪1%地股份(折合人民币约10万),因此此次交易唐绍仪也参加了会议。

  第一副团长熊希龄是作为人民银行代表参加会议地,人民银行高额揽息的政策出台后,由于有充足地保障和准备,国内外大量的闲散资金往北疆涌,而北方实业及其联系企业是人民银行的主要贷款客户。无论是在收购轮船招商局还是江南厂的过程中,人民银行都为远东航运提供了充足的现金准备和贷款支持,双方之间关系密不可分。此次定船,同样需要人民银行的资金支持,合同签订后,必然由远东航运以货船为抵押向人民银行贷款,因此签订合同需要熊希龄的出场。

  第二、三副团长沈麒昌和夏海燕自然就更不用说了,本来就是当事人。

  “沈老,这是我们双方草签的合同,请大家讨论,如果没有重大修订,明天可以签约。”夏海燕拿出一份协议书说,“根据合同约定,远东航运要向三菱造船所定购万吨级货船两艘,明年12月份前交货;同时,三菱方面还必须派出技术人员和提供相关图纸,协助江南厂建造同样的货船2艘,时间可放宽4个月。”

  “周夫人,在日本造两艘我没有意见,但是在江南厂造的两艘,从造价上来看并不比直接从日本定购便宜多少,工期也要延长,是不是不太合算?”虞洽卿慢条斯理地说,“我倒不是信不过江南厂,而是我觉得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?江南厂从来没有接手过这么大的任务,一时骤然接手,纵然由日本方面提供技术支持,质量我想肯定不能完全和日本制造一模一样吧,沈老您看呢?”

  “秉三是什么意见?毕竟钱还是要人民银行先提供的。”沈麒昌没有回答,先询问熊希龄。

  “说句实话,如果质量有保证,我巴不得4艘都在国内造。一来可以促使江南厂迅速赢利,方便归还贷款,另一方面也可以拉动北方实业的钢铁销售,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是大大有利的。”熊希龄笑着说,“我的心情和大家是一样的,就是早一天航行,早一天赚钱。”

  “周夫人,其他条款我看过都还可以,三菱造船所我们今天也参观过了,技术力量和人员保障我相信也没问题。我的问题是,你一方面强调要早日建成投产,甚至不惜追加一部分费用,另一方面又同意在江南厂延期4个月,这岂非自相矛盾?”唐绍仪发话了,“如果我没有记错,三菱方面允诺即使四条一起在他们这开工建造,也能如期完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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