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021章 陆空建设_国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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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200米,最大航速220公里每小时)。

  轰炸大队两个,128架轰炸机:

  96架为“雀”式轰炸型号;

  32架为较为先进的“鹏”式轰炸机(实用升限2500米,最大航速140公里每小时,可携带4枚50公斤重炸弹,续航时间2小时,作战半径100公里);

  另更为新式的“鹏”式乙改已经定型,尚未装备(更换发动机后,实用升限2800米,最大航速155公里每小时,可携带4枚50公斤重炸弹,续航时间小时,作战半径140公里)。

  今后根据形势发展,特别是基地数目增多后,可以设专门联队,如第1轰炸机联队,第13战斗机联队等……要承担飞行员地日常训练、飞机的保养、地勤工作、基地的防空准备

  空军第一期:民国二年至民国四年(1913-1915)

  第1航空联队:驻地沈阳,联队长王子树准将;

  第2航空联队:驻地北京,联队长拟由田伯山准将担任(原先王子树地副手,福建护军使田伯雄之弟),今年组建完毕;

  第3航空联队:驻地保定,明年开始组建;

  第4航空联队:驻地锦州,明年开始组建;

  第5航空联队:驻地洛阳,后年开始组建;

  第6航空联队:驻地归绥。后年开始组建;

  第7航空联队:驻地济南,后年开始组建;

  由于飞机制造相对不易,各部队组建过程中,强调是先行将基地和框架构建起来,人员、飞机缺少可以慢慢解决;

  重要补充说明:自革命以来,我军飞艇发挥了重要作用,堪称各项战事之胜利地中流砥柱,但自古一物降一物。总装已研制出了有效克制飞艇的武器(白磷弹),由于飞艇速度慢、体积庞大、转向不够灵活,很容易被摧毁击落,故而在这一期内飞艇将陆陆续续退出一线作战,转而发挥其运载量大、滞空时间长、航行距离远等优势,转行负责重要物资地空中运输,今后,飞艇将由总参直接掌握。用于机动运输,等到有适格的运输机取代飞艇地功能。

  原本在北疆体制中,航空队是归属于教导总队编制地,由于教导总队也将改编成中央教导师,两者将不再具有统辖关系。航空高专拟更名为空军学院,下设专门的教导部队,不纳入联队管辖,空军学院院长为秦国镛少将。余焜和准将任副院长,潭根准将充任技术总监、厉汝燕准将充任飞行总监、谢瓒安准将任教育总监,今、明两年将陆续搬迁之京城南苑。

  空军第二期:民国五年至民国七年(1916-1918)

  陆续组建第8-13航空联队,分布于上海、南京、武汉、太原、杭州、吉林等六处;

  第三期:民国八年至民国十一年(1919-1922)

  陆续组建第14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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