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038章 废两改元_国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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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风雨

  第038章废两改元

  “从目前所铸之银元来看,主要单位有一两与七钱二分两种。前者是渊源于银两制度,后者是模仿流入的外国银元,究竟以何者为标准,一直意见纷呈。光绪二十五年(1899年)军机处曾电询各省督抚对于银元单位的意见,两江总督刘坤一、湖广总督张之洞等均电复照旧(维持七钱二分的重量),不必改铸。光绪三十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却又极力主张银元应以一两为单位……从其时起,一直处于争论当中,前两日总理办公会上,也有不同意见。”

  “在座诸位,何人主一两?何人主七钱二分?”略一发问,众人纷纷表态,除民政部总长岑春煊、司法部总长许世英外,基本都赞同七钱二分。

  秦时竹问道:“请岑总长谈谈理由。”

  “禀大总统、总理,关于银元单位讨论,自前清以来,我一直参与,期间曾也一度动摇、反复。我认为以前各省所铸七钱二分重的银元是仿照墨西哥银元之重量,专为在各通商口岸抵制外国银元之用,本属权宜之计。如梁总长所言,墨西哥元在市场上己占优势,如自铸银元仍仿照其重量,加之我国铸币品质不如外国,恐更不能与之对抗。且中国一切赋税,均以两、钱、分、厘计算,若改两为元,实难折算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清廷就银元本位和成色问题又征询各省督抚意见,当时主张用一两的有十一省,主张用七钱二分的共八省,可见意见颇不一致。为保持国权,我倾向于用一两银元……”

  “财政部是何理由?”

  梁士怡不慌不忙地回答:“理由有三:第一,外国银元既然已是我国货币之大宗,人民使用相当娴熟。要铸造新币,不得不顺应潮流、体恤民情,重一两的银元各省不是没有铸造过,但流通大成问题,不可再重蹈覆辙;第二,无论两(元)本位,皆不涉及国权。主张两本位者,或以主权立论。但我看来,主权之行于货币,在有不用外币之实力,不在矫外币之重量,扰国内之物价以构之。且度量衡各自有法,计两乃衡法,货币则有自环法,混衡法于环法。比附无理,而民生日用,实受其弊。方才已经声明,我国本无银元,惯用银锭、碎银。一切银元都是仿效外国铸造,既然在外型上已仿照西洋,为何还要在重量上斤斤计较?第三,已有成例。不妨萧规曹随。宣统二年四月清廷颁定《币制则例》,已规定以七钱二分为本位,定为国币,主张废除银两制度,并确定成色,停止各省自由铸造,拟将铸币权,统一收归中央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宁、鄂两厂开始铸造新式大清银币。定期十月发行,虽因辛亥革命而中断,但某以为可行。《币制则例》虽是前朝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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