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34章 叨_犬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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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入些,闯子在一群人看似最游离散漫,陈老三仿佛是拿主意的那个,实际上主心骨是闯子。所以我对闯子更上心些。敏感也是由此而来。”

  “……”乔以笙不发表任何想法,她暂时也没什么想法。

  如果前提不是已经知道陆闯是喜欢她的,陆闯的行为确实和她扯不上关系,甚至让人觉得郑洋过度敏感了。

  好比那个因为陆闯而瘸脚的男同学,就不知道陆闯喜欢她。

  瘸脚的男同学,校友会当天只是为当年偷她衣服的事情道歉,顺便提到陆闯的。

  他不是第一次偷女生衣服,高中就干过这种事,原本改过自新了。进入大学后他还是忍不住手痒,因为乔以笙漂亮,所以倒霉地成为他出手的对象。

  结果一出手成千古恨,他以为没人知道他的黑历史,陆闯却找上门抖落出他的腌臜往事。

  一开始他死不承认,觉得陆闯自己的名声都很差,凭什么来教训他。陆闯就开车追着他跑,看起来像是要撞死他,他害怕地一直跑,不小心把腿摔瘸了。

  事后陆家确实赔了他一大笔钱。

  他家里人也不希望他偷衣服的事情曝光,所以顺水推舟收下钱,不追究陆闯的责任。

  而他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,这些年的机遇也令他无比悔过过去的行为。

  这次校友会无意间遇到乔以笙,他觉得是老天爷给他一次放过自己的机会,便鼓起勇气向乔以笙道歉。

  于是,乔以笙了解到这件尘封在旧时光里的不为人知的秘密。

  谁能想得到呢?大学期间但凡谈论起陆闯不好惹必然要提及的开车撞人致残事件,背后的起因在于她。

  乔以笙觉得陆闯太疯了。这样一来,人家的瘸腿,间接等于她造成的……

  思绪回拢到面前的郑洋,乔以笙看到郑洋端起服务员刚送来的黑咖啡,不加糖也不加奶直接喝,涩得五官全皱起。

  何必?乔以笙蹙眉:“不习惯,为什么要点?”

  “没事,我就是想试试。”郑洋笑,“现在不试,就永远没机会明白它究竟多苦。”

  乔以笙觉得他这话讲得很奇怪。

  未及她细思,她的注意力又被郑洋接下去的话牵扯。

  “现在还强调的话,你肯定不会相信,但我也得最后再讲一次,”郑洋注视着她,眼里有柔光,“以笙,我真的曾经被你吸引过,我追你,出自真心。”

  不过下一句,郑洋的话锋又一转:“可我也必须承认,若非感觉到闯子对你好像也有兴趣,我或许对你不会那样锲而不舍,坚持追你那么久。”

  乔以笙无意识地微抿唇。

  郑洋自嘲地坦诚:“之前我说闯子嫉妒我。其实正好反过来,是我嫉妒他。”

  “我明明样样比他优秀,可他只不过运气比我好,含着金钥匙出身,我必须付出十倍努力才能够得到的东西,他轻轻松松什么都不用做,就有一堆人主动送上门去讨好他。”

  “这激起了我的胜负欲,我很想证明我比他强。我那时候已经打入陈老三他们那群人里,我努力地取代闯子,成为陈老三他们的主心骨。”

  “然后就是以笙你……当年我看得出来,你那时候和我一样,心底是瞧不起闯子的。这更让我觉得我们很合适。我下定决心要追到你,和你在一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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