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百七十四章 纵兵劫掠_乱世南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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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起了冲锋。

  李煜站在宫墙上,能够看见远处定淮门的烽烟与厮杀,心中却犹如被一盆凉水,从头顶浇到脚底。

  眼下,他能指望的只有城内的两万守军,若是据城而守,哪怕宋军再精锐,也能支撑一些时日,可是城门失守的话,根本毫无胜算。

  李煜身后,一干南唐重臣,皆是面色不安,他们该何去何从?

  这一场厮杀,持续了超过两个时辰,直到太阳升起,大规模的战斗才结束。曹彬立于定淮门城头,入目之处皆是战死的士兵,有大宋的,也有南唐的。

  暗红色的血液沿着路上的石板流入秦淮河中,原本清澈的河水,变成了诡异的绯红色。

  赵光义跟李从善,最后一批进入城中,当马车在城内停下,赵光义先一步下车,此行至此,基本已经大功告成。

  “韩王,该下车了,咱们去城头眺望一下这金陵的繁华。”南唐定都在江宁后,大规模扩建修缮城池,这江宁城又多了一个名称金陵。

  李从善从马车出来,遍地尸首与鲜血,根本无地落脚,赵光义相邀,他也没办法,只能硬着头皮踩下来。

  地面传来的那种黏糊糊的感觉,让他想要呕吐。

  通往城头的石阶,皆是暗红色,宋军已经开始在清理地上的尸体,直接剥下铠甲,从城墙上抛下去,在城内的空地上,堆起一座座小山坡。

  “末将见过府尹大人,见过韩王!”曹彬仿佛是从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魔,全身都是猩红色,手上提着一颗头颅。

  以前对赵光义无感的曹彬,现在觉得赵光义是那么的亲切,攻破南唐都城这般的泼天功劳,可多亏了他。

  “曹将军,提着这个作甚?”赵光义虽然也屡经杀戮,但是对于这种提着人头的行为,依旧觉得不和谐。

  “就是此人,给我军造成了极大的杀伤,末将亲自带人,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折损无算,才将之拿下,韩王可认识此人?”曹彬炫耀般地举起手中头颅,虽然还不知道这人身份,但是从之前形势来看,绝对是南唐的高级大将。

  “是都虞侯刘澄。”李从善心中一个咯噔,此人是南唐最高级的将领之一,他当然认识。连此人都折在曹彬手中,李从善对于宋军的战力是恐惧的。

  “当真?来人呐,去好好炮制一番,送到开封给官家。”曹彬乐了,这可是大功劳啊,一定不能腐烂了。

  麾下亲兵慌忙前来接过头颅,下去处理。

  “曹将军,此人也是忠义之辈,不该如此下场,得留个全尸。”赵光义觉得,曹彬这厮太粗鲁了些,虽然能打,但是不如潘美会做人。

  “府尹大人,这可是末将拼了老命才拿下的......”曹彬不肯,他指着这儿玩意去炫耀一下,让朝堂那帮老家伙看看,也该给他往上动一动了。

  “咳,那就连同身体,一起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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