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香气,鬼使神差地伸手接了过来。他目光在馒头上停顿了许久,软绵的馒头因着他手指的力度而多了个凹坑。
他鲜少这样吃。
有些犹豫。
他犹豫的这会儿功夫,长松已给他自己和青竹分别夹好了一个馒头,然后小心地将肉酱盖好包好重新收进包裹之后,他方才从青竹手中接过馒头,白白的馒头很柔软,轻轻一按就能有一个小凹坑,待手指松开后凹坑又会渐渐恢复如初。
他再没任何犹豫,张大嘴咬了一大口馒头慢慢咀嚼。
真香啊!
入口是馒头原始的小麦香气,甘甜回味,慢慢咀嚼任由这股子自然清淡的甘甜在唇齿间留下甘甜的香气,越嚼越回味无穷。
忽然,一道浓郁且不可忽视的咸香呼啸而来,醇厚的肉香中夹带着独特的鲜香,这份鲜香好像是香菇特有的味道。肉酱中的肉末与香菇丁交错相融,肉末香而醇,香菇鲜而厚,它们的组合宛如在口中上演了一场味觉盛宴,肥厚鲜嫩,口感顺滑细腻,油而不腻。
它的浓郁香醇与馒头的甘甜清淡相互呼应,一浓一淡,馒头的清淡而不单调,肉酱浓厚而不味重,一切都刚刚好。
长松自小便被选在姜淮身边伺候,身份是仆从没错,却是个没怎么过吃过苦的。毕竟,姜淮作为安定侯府的世子,他身边的人怎么着也不会太差了。
是以,他从未想过,有一日吃馒头竟吃得他爱不释手,欲罢不能。
不光是他,在他对面的青竹也是同样的感受。
这个馒头怎地这么好吃!
肉酱的汤汁缓缓浸透了馒头,吃的时候发现沾染了肉酱汁的那部分湿糯香软,唇齿留香。他几乎三两口的功夫,一个手掌大的馒头就被他吞吃入腹。馒头入腹,他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,把留在嘴角的碎渣也吃干净了。
姜淮这会子也做完了心理斗争,认真吃着手中的馒头,每吃一口停顿几秒钟的功夫,任由两种完全不同的味道在他口中肆意交融,醇香中藏着自然的甘甜,甘甜里夹杂着鲜嫩,平平无奇的馒头因着这肉酱而变得格外与众不同。
他们三人吃完一个馒头,想着此去前日漫漫,没舍得再吃一口酱。再说,有了馒头加持,再喝上一口沁凉的水,顿时有了厚实的饱腹感。
“走吧。”
姜淮翻身上马,疾驰在狭窄的小路上,长松和青竹紧随其后。
他们为了快些到禹州,选择走近一点的小路,只是离禹州越近,小路越是泥泞不堪,越难走得很。走到后来,马蹄飞扬起的泥土甩在身上,干净整洁的外袍起了褶皱、有了污渍,一丝不苟的发冠微微歪斜了几分,他们终是在第二日傍晚之前赶到了禹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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