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56章 内讧_王牌好莱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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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F2F的研发团队中有一大半都是谷歌的技术工程师,拉里.佩奇和丹尼尔的谈判持续这么久,对于F2F的了解也非常深刻,当然,那无关于技术和商业机密,只是说对于这个模式。谷歌是十分了解的,毕竟在双方的一系列合作条款里,也有F2F和谷歌搜索的合作方式,但这一次他也明确反对了MB对F2F的推广。

  丹尼尔没有想到的是。F2F和MB是有互斥性的。

  双方虽然重点不同,但是对于用户来说,原本只有MB,不管他是倾向于F2F的那种模式,还是MB这种模式,他都会是MB的活跃用户。可以一旦F2F存在。用户势必进一步被细分,而且可以明确的是,F2F的立体结构,远比MB的扁平式结构来的更有吸引力。

  哈维尔不得不产生危机感。

  当然,即便马克和桑德伯格不做这个网站,也有别人会做,MB的巨大成功过早就吸引了无数资本,就像是饿狼环伺一样,等待着适合的项目和网站。F2F如果交给其他人做,根本不用担心钱的问题,只要拿着这个成熟方案一吆喝,投资基金基本上可以看着挑了。

  所以他没有试图阻止F2F的诞生,而是想要将F2F收于MB之下,这样,就可以调整F2F的运营方向,尽量规避对MB的冲击。

  马克当然不会同意。

  他和那一帮技术员,一大部分的原因就是受到这个点子的吸引,才会离开谷歌、苹果这样的高成长性公司,选择到F2F来当元老,将F2F放在MB下面,受到上面的掣肘,马克肯定是不能接受的。

  丹尼尔也不能接受。

  他现在不缺资金,互联网创富时代受限也比较小,相对来说,他如今的条件也不必靠出让利益来让F2F顺利发展。

  这么一来,F2F的推广就比较有问题了。

  虽然他是MB的控股股东,但是这涉及到损害MB利益,谷歌肯定是不会同意的,大股东如果可以这么明目张胆地损公肥私,法律也就是摆设了。

  “雪莉的意思的是,我们自己做推广,也可以。”

  瞥了一眼丹尼尔,马克有点担心,丹尼尔对F2F有绝对的控制权,他在F2F里有10%的股权分红和投票权――但股权本身是属于丹尼尔的,当初这么操作的时候,丹尼尔也很明确地跟他说过,雇佣合约也条款分明,分红一直属于他,如果什么时候他想要转让这一部分权益,可以作为10%实际股份转卖给丹尼尔。但投票权必须他持续供职于F2F才能生效。

  这是丹尼尔控制公司的方式,因为F2F如果一切顺利,将发展成的是两千亿级别的公司,任何疏忽都会导致不可测的结果。

  同样,这样的模式,也让F2F将完全按照丹尼尔的意志发展。

  如果不是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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