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十二章 夜袭_乱武东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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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讨伐成汉,蜀中战火不断,赫赫威名的西府军在蜀人心中是令人胆寒的存在。

  在场的有一个县兵当年在成汉当过兵,他和西府军真刀真枪的干过,此时再次见到了西府军士,当先吼了出来:“是西府!是西府军的人!”

  朱三冷笑:“想不到还有人识得我二人这身甲衣!”

  常威此刻坐在地上,捂着胸口,嘴里还不断在渗血,声音已经沙哑无力:“我乃涪陵县团练使,两个兵家子胆敢阻我执行公务?”

  朱三怒道:“我们昨天就在关家,此事前因后果我们一清二楚,你们前天带来文书,今天天不亮就来核查户籍,哪有这个道理!”

  “两个兵家子,区区贱民,我怎么办事轮得到你们来管?”

  贺十一二话没说,飞身而起,动作行云流水快如闪电,一脚踢在常威下颚,常威顿时没了生气…………

  十几个县兵被吓得愣了两三息才反应过来,对方竟敢直接杀人,都纷纷放下手中短棍,直接抽出了佩刀。

  贺十一突然亮出一杆竹制节杖,杖头上挂着旄羽,杖中饰黄色锦缎,杖末挂有兽形铜铃。

  这东西大部分人都没见过,不过都听说过,这便是‘节’,天子所赐,代天子行使权利。

  东晋时分‘使持节’、‘持节’、‘假节’三种,权利依次次之。

  使持节可斩二千石以下大小官吏。

  持节可斩无官之人,战事等同使持节。

  假节可在战事斩不服军令者。

  而贺十一手中的节杖,就是持节,只要亮出,便可对无官之人先斩后奏!

  刚刚抽出佩刀的县衙众兵卒,全都齐刷刷跪倒在地,不住认错。县兵团练使属于县令幕僚之一,并无品秩,杀了也就杀了,持节之人有这个权利。

  其实贺十一是因为关子阳那一肘力量太大,贺十一怕关子阳背上杀人罪,所以直接出面干掉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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