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二章 曲终人散_东篱把酒黄昏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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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后悔吗?

  亲手杀了自己视若亲子,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孩子。

  吴老夫人犹记得,在吴越七岁上时,也有一次病得凶险。

  城中流行小儿高热惊厥之症,不知哪个仆从出门时,带了病气回来,没多久,吴越便染了此疾,且汤药一碗碗灌下去,热度半点不见降。

  小小的人儿,烧得神志不清,整张脸红得像猴屁股,发不出汗,眼见着快要不行了。

  当时自己抱着他,三天三夜没怎么合过眼,内心不段求佛告神,只要儿子能好起来,她是愿意用自己的健康来换的!

  那样的真心实意,那样的母子情深,那样的天伦之乐,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,都变成了吴老夫人最痛苦的回忆。

  如果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个孩子不是她亲生的,抱来养着,那么她付出得理所当然,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,希望越大,失望越大。

  抱养的或许可以不在意,但是几十年的欺骗,她断断容不得亲子成孽种的变化!

  也是后悔的吧。

  她以为,杀了吴越,从根本上拔除心里那根毒刺,她会很兴奋、很开心,就当做迟来的报复,为自己,为她无辜早死了亲生儿子,为三房毒妇。

  但是最终,谁也没有落到好处。

  她彻夜难眠,一闭眼,就看到一排子孙整齐地矗立在床头,惨白着一张脸,问她,为何要害了他们性命!

  她痛彻心扉,当吴越毒发时,她连过去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!

  她没有快意,只有悲凉。

  便是养条狗,这么多年也会有感情,何况还是个大活人,平素与自己就极为亲近。

  可是后悔已经晚了,这白毒伞,无药可救,服者必死!

  她为了一击必中,让如烟务必下的药量充足,吴越绝无生还的可能。

  她恨不得死的是自己。

  “二嫂,对不起!对不起!”三老太太头磕得砰砰响,声嘶力竭地哭嚎:“都是我的错!是我猪油蒙了心!”

  她嫁给三老爷子的时候,还很高兴的。

  毕竟她出身一般,只是个普通的农户,家里倒是有几亩薄田,不愁吃穿。

  可她长得好,是十里八乡的一朵花,爱慕她的小伙从家门口排到村口。

  她很聪明,知道美貌就是自己的资本,以后可以凭着一张脸,嫁个好人家,也过过呼奴使婢的人上人生活。

  身处底层的女性,改变命运的唯一选择就是嫁人,第一次投胎没得选,可第二次,她必须得好好挑一挑。

  她不想过每日下田劳作,家务里外忙活,用嫩葱似的手指头戳在冰水里洗衣服,被太阳晒得爆皮,整日吃掺着黑面的炊饼的生活,所以她的目标很明确,嫁个有钱人。

  终于,她的机会来了,不是做谁的妾侍,而是吴府三老爷的正妻。

  虽然三老爷没本事,但他二哥是个能耐人啊,领过兵打过仗的大丈夫,三老爷以后跟着他混,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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